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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运用美国行政法利益代表理论解决中国许可设定中自由裁量问题的一次尝试。关于自由裁量问题的定位,不同的理论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考察了美国行政法中的自由裁量问题演变历史,确定中国行政许可中自由裁量问题是公正性问题,并发现行政许可中自由裁量问题可以许可设定阶段到有效解决。所以许可设定中的自由裁量问题与行政许可中自由裁量问题成为论证的重点。经过论证,可以确定许可设定中的自由裁量问题就是行政许可自由裁量问题。最后本文参照利益代表理论的方法,结合中国立法体制的实际情况和许可法的相关条文,对许可设定中自由裁量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分析行政许可中自由裁量问题要参考美国行政法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理论和德国行政自由裁量相关理论。中国行政许可中自由裁量问题在许可设定中解决是适宜的,有权力体制方面的原因,具体设计倒司法审查范围和许可设定权限.也因为许可设定自身在解决许可自由裁量方面的优势,行政许可中自由裁量问题实际上是在许可设定中公正地分配利益的问题。事实上,通过考察美国行政法自由裁量问题嬗变的历程,我们可以确定,公正性是许可设定中自由裁量问题的主要部分。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表明许可设定中自由裁量的形式含义和实质含义;第二部分则是确定许可设定中自由裁量问题的实质是哪一个问题;第三部分是对美国行政法中解决公正性问题的理论——利益代表理论进行简单介绍;第四部分则是根据中国目前的立法体制作一些解决许可设定中自由裁量问题的方法的建议。 本文的结构是为了体现许可设定中自由裁量的关注点是公正性问题,所以采用美国行政自由裁量问题的相关理论来印证这种判定是合理的,如果读者足够细心的话,在美国行政法中,行政许可中的行政自由裁量问题的发生过两次转变,与行政许可关系密切的是公正性问题.这样,对中国行政许可中自由问题的定位就避开了"有效限制行政权力"之类的定位.认为行政自由裁量问题是有效限制权力的问题的判断,更加适用于于行政管制行为而非行政许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