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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而新的利益均衡机制尚不健全。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加和激化,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资纠纷、国有企业改制、大学生就业、环境污染等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涉及面越来越广、行为方式越来越激烈、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群体性事件已成为中国社会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同时,各种利益主体之间、新旧体制和新旧观念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群体性事件逐渐呈现出多发的势态,日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与研究。职业病型群体性事件作为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随着近年来职业病病例的大量增加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而不断发生,因其往往涉及职业病鉴定、诊疗、康复及经济赔偿等一系列问题、纠纷,其解决方法、应对策略等措施相对复杂,涉及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安全生产管理等多政府部门,不仅仅会带来国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损失,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影响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形象。本论文以我国现阶段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表现类型、发生原因、存在现状及应急措施等内容为研究和分析基础,分析、描述职业病型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征和发生现状;并主要选取甘肃古浪尘肺病事件、河北省高碑店苯中毒事件、东莞手臂振动病事件以及苏州联建正己烷中毒事件等典型案例,通过各职业病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最终结果的描述与说明,分析导致职业病型群体性事件的根源性因素和所采取的应对或治理措施,总结职业病型群体性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及不足,从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劳动者几个方面综合探讨职业病型群体性事件的有效化解策略,以便于政府采取有效、适当的防范、处置职业病型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和措施,从而控制我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