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限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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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限制度,指的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需要遵循的法定期限,属于民事诉讼的辅助与保障机制。民事审限制度自身的局限性有悖于诉讼运行规律,再加上案多人少的矛盾与法院的内部考核激化审判压力,超审限、当事人转化诉讼策略以及法官利用职权规避审限的“隐性超审限”现象时有发生。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推动下,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案件分流可以实现程序的快慢分道,是案件办理中实现质量与效率同步提升的有益探索。尽管如此,民事审限制度尚存在一些弊端,诸如审限延扣规则被滥用、当事人程序权利缺失、诉讼迟延对证据失权的制约乏力等。因此,必须要细化审限延扣规则,赋予当事人程序参与及提出异议的权利,将诉讼迟延纳入证据失权的考量因素,优化案件的流程管理等配套机制。对民事审限制度进行研究,有助于实现公正基础上的效率价值,同时也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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