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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是人们在共同的经济需求上,合力工作的行为。合作主义,是合作者所持有的普遍平等互助的社会运动理论。合作社则是处于经济弱势的合作者们,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利益,一致抵抗处于经济强势地位的经济体的自助经济组织。而合作运动,则以合作社为载体,以合作行为为特征,以调节社会经济关系为目的的社会经济过程。合作主义以合作社作为平台,为实现经济平等,将弱者联合起来,开展合作运动,建立合作制社会的一种思想。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将合作运动定为七项民众运动之一,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律,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建立合作金融体系,促进了合作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在合作社组织形式上,以信用合作社作为主要发展平台,为实现复兴农村的目的,将农民联合起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借贷局面。本文从经济专题史的角度出发,通过采用历史与逻辑统一的研究方法,对国民政府合作金融思想的来源、制定合作金融政策的过程以及实践合作金融的影响,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研究。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对国民政府推行合作金融政策进行研究。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界定相关概念,并对该论题有关的研究文献进行回顾综述,说明文章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并指出其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国民政府主导农村合作金融的思想渊源,主要介绍在国民政府建立农村合作金融制度之前农村的经济状况,以及合作运动的中心开始从城市转向农村的背景,和国民政府主导农村合作金融思想的演变过程。第三章为重点,叙述1927年到1937年,国民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合作金融政策及实践,主要描述国民政府通过构建合作金融行政系统、颁布相关法规章程、开办农村合作金融的实践过程及影响。第四章同为重点,为抗战期间及以后国民政府垄断下的农村合作金融政策及实践,主要介绍战争时期经济体制发生转变的情况下,国民政府调整合作政策后的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及影响。第五章对国民政府推行合作金融的政策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对国民政府农村合作金融政策措施的效果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辩证评价。第六章为结语,总结国民政府发展合作金融失败的原因,分析国民政府推行合作金融政策的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