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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地处内陆腹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承东启西、接南进北、吸引四面、辐射八方的作用,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是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二十多年,也是东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拉开差距的二十多年:东部地区凭借改革开放的政策优势,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西部地区随着2000年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经济快速增长的势头也逐步突显;东北老工业基地抓住“振兴东北”的战略机遇,努力实现经济的突破性进展。面对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出现落后趋势。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了要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的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的方针。加快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是中部地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对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和积极的意义。县域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全国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针的指引下,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小康社会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并且关键在县域。由于我国地区间历史、区位、体制、政策、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经济发展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尤为突出。我们常常只看到东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繁荣景象,却较多地忽视了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造成了认识上和工作上的偏差,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中部地区县域经济要想获得较快的长足发展,只有在借鉴东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认真分析自身经济发展现状,正确选择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发挥中部县域地区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开拓创新,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经济可持续的跨越式发展。本文从分析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着手,对加快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提出了若干促进中部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研究的选题目的、背景、意义、研究方法,以及本文写作的基本思路和创新之处。通过对国内外理论界和实践界对县域经济研究情况的比较分析,笔者发现大多数对县域经济的研究集中在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地理学的相关理论来分析研究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发展模式,以及县域经济的产业空间布局等方面,而综合应用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研究县域经济,特别是研究政府在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哪些保障方面的成果较少。因此,本文主要从宏观层面来研究中部县域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路径选择,并且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模式转变,以及立法等多个角度,来论述中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的必要保障。第二部分对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作者在分析中部地区县域经济现有条件和现状的基础上,归纳出中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的优势和困难所在:中部县域经济的优势主要有经济区位优势、政治区位优势、低成本优势,以及资源优势等;制约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则主要有经济发展的政策驱动力不强、政府经济职能履行不到位、县际行政壁垒突出、县域经济发展缺少支持,以及县域经济发展缺少创造力等主要因素。这些分析为第三、第四部分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做了铺垫。第三部分论述了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路径选择。中部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通过结合相关发展理论,制定适合中部县域地区的经济发展战略是科学发展县域经济的先决条件。本文提出了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主要实施的战略应是后发优势战略、特色优势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政府主导发展战略、依托“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和互动发展战略等。在路径选择的探讨中,本文立足于中部县域地区的实际,提出了一些发展县域经济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工业强县,民营经济兴县”道路,走新型工业化带动现代农业化道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开发人才资源,深化县域政策性金融体系改革等等。第四部分论述了中部地区发展县域经济的必要保障,这一部分首先着重分析研究了政府如何在制度安排上促进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的发展除了受县域地区客观经济因素与经济规律的决定和支配外,还会受到一些非经济因素和其它发展规律的影响与制约。县域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但需要通过市场作用对资源、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各种经济要素进行合理的配置,而且需要政府支持、政府立法、行政体制改革及创新、营造优先发展环境等多种因素的配合和协调。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地实现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更是如此。本文同时也认为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县域经济,其发展也需要有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中部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依法约束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中各方的经济行为。同时,在推动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还需要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分割,减少地区封锁和重复建设,通过推动中部地区省级政府对制定促进县域地区经济合作的立法工作研究,达到加强各县域地区间合作意识的目的。本文认为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由中部各省区制定《某省县域经济发展与合作条例》,在法律中规定县域经济发展与合作的基本原则、县域经济发展与合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强调要研究制定促进县域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的作用,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面对新形势,如何有效发挥中部地区广大县域的综合优势,加速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在全国县域经济板块中崛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作者生活在中部经济欠发达的县域地区,对中部县域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有着深刻的了解,对加快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有深切感受,加之作者对县域经济发展有所关注,积累了一些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知识和经验,形成了自己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认识和看法,为撰写本文打下了一定基础。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认真学习和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运用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等原理,结合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手段,对中部地区县域经济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思考,形成了本文粗浅的不成熟的认识,希望引起人们对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