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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倾销进口产品与进口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之间的关联性。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调查机关对倾销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条件之一。就如何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问题,现行WTO《反倾销协定》第三条给予了规定,但仍然存在模糊之处,而各国对此的立法与实践也不尽相同,因此,亟待澄清和完善现行《反倾销协定》中的有关规定,以防止反倾销措施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的手段。要正确理解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对其中的不归因规则有深入的认识,本文对不归因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探讨。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因果关系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论述。首先简述因果关系的含义,并分析因果关系在归责中的意义,然后分析将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运用到反倾销法领域的可性行,接着讨论因果关系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并具体介绍了原因力理论。第二部分对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进行分析,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对GATT/WTO框架下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历史演进作一梳理,提出有关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争议点;然后结合WTO争端案例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具体分析《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就其中的不归因规则进行重点探讨。第三部分介绍美国和欧共体的反倾销立法与实践,进一步研究WTO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并分析美国、欧共体的相关反倾销立法及实践与WTO《反倾销协定》中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可能存在的不符之处。第四部分对WTO《反倾销协定》的修改及我国相关立法与实践的完善提出建议。首先,简要评述多哈回合修改《反倾销协定》的主席草案,进而在前文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其次,对我国现行有关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对今后反倾销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