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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制度从其诞生之日起,即对人类文学、艺术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人类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更是日益上升。目前我国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著作权保护体系,但理论界对著作权的刑法保护,也就是著作权权利救济的最后手段,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刑法学为视角,结合著作权专业知识,对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和完善刑事立法进行探讨。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包括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侵犯著作权罪概述。该部分阐述了中外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法沿革,分析了当前我国侵犯著作权罪的特点并对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立法的价值取向作了论述,以指导我国的刑事立法。第二部分: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该部分从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和该罪的主体特征、主观特征、客观特征和客体特征予以分析。第三部分: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该部分论述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其他罪的界限、未完成罪的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和罪数形态的认定。第四部分: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该部分论述了侵犯著作权罪的刑罚适用。第五部分:侵犯著作权罪之立法比较。该部分总结了中外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法概况,并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第六部分:我国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法完善。该部分论述了我国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法现状和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