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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盈余管理问题开始受到我国会计学术界的重视。众多关于盈余管理的实证或者规范研究文献涌现,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关系到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直接经济利益。然而,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考虑,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及保证财务报表可靠性的有效措施。在我国,内部控制信息一直是处于自愿披露状态,而自2011年1月1日起,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率先施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说明我国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开始由自愿性转为强制性。鉴于此,本文以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法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的相关关系进行研究,旨在为促进除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外的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抑制其滥用盈余管理行为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对我国内部控制相关法规的执行效果进行检验,为进一步健全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提出针对性及实践性建议。此外,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的相关性研究,不仅丰富了我国会计理论界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而且为我国不断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以及完善内部控制相关法规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检验我国现有内部控制相关法规的实施效果亦具有实践意义。本文首先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对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盈余管理现状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利用总应计利润额分离法通过截面数据修正的琼斯模型计算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额,并用其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量化指标,以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度量指标,同时引入相关控制变量,构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的回归模型,并进行相关性检验、稳健性检验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实施效果较好,从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可知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内容、详细程度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此外,根据实证结果可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有效的抑制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