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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计算机游戏产业虽然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WTO以后,迎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随着计算机在家庭使用的普及,对于计算机游戏的需求也在迅速增加,我国目前就有200万到400万的游戏玩家,2007年我国计算机游戏产业的市场总额为人民币96.4亿元,接近100亿元人民币的大关。计算机游戏从诞生到现在,已成为一个颇为热门的行业,并进入了相对成熟的时期。纵观当前我国计算机游戏产业的发展,有希望和光辉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存在着诸多的障碍因素。例如计算机游戏软件盗版猖獗、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迭起等等,都严重阻碍了我国计算机游戏产业的良性发展。由于计算机游戏软件具有良好的扩散性和较高的经济回报率,已成为软件盗版的重灾区。而与盗版直接相关联的,即是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侵犯时侵权行为的识别问题。本文结合“外星电脑公司诉翁正文等侵犯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纠纷案”,通过对计算机游戏软件的特性和计算机游戏软件侵权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得出我国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识别标准和方法,以期对我国计算机游戏产业中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有所贡献。本文主要通过五个部分论述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识别问题。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和著作权法的发展,引出了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保护中侵权行为的识别问题。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外星电脑公司诉翁正文等侵犯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的案情、法院判决,并进行了初步分析。第三部分论述了计算机游戏软件的内涵和特点,界定了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的内涵和特点,介绍了我国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现状。第四部分对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了概述,分析了计算机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识别标准和方法,并提出自己的建议。第五部分则是通过对案例的回顾,分析了本案著作权侵权的具体内容,论述了通过计算机游戏软件的外观感受判定著作权侵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