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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两性就业机会不均等、竞争不公平是女性就业求职过程中遇到的最主要问题。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更是凸显了这一点。根据调查表明,大学女生的综合素质并不差于男生,然而,在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时,很多用人单位却愿意选择男大学生,并在招聘启事上公然声称只要男性。除此之外,女性在就业市场遭受的不公平待遇还体现在收入、升迁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然而,虽然就业中存在如此多的性别歧视现象,受害者却难以从法律途径得到充分的救济。迄今为止,中国几乎从未出现过一例性别歧视诉讼成功的案例,这就充分反映了中国两性平等就业法律制度的缺陷。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不只是牵涉到遭受歧视的人群,而且波及到整个社会,人们的平等观念、法律观念都受到严重的冲击,大大减缓了社会向文明进军的速度。针对这一严重的社会现象,本文冀望通过对中国两性就业现状的分析,找出现有法律的缺陷,并对欧美国家及其港台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和学习这些国家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先进法律制度,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础,结合中国目前的立法状况,试图建立一个完善的两性平等就业法律制度的立法框架,从法律上保障男女两性在就业和职业过程中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