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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作为介于起诉和开庭审理之间的一个中间程序,是连接起诉与庭审的链条,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通过庭前审查程序,将不当起诉排除在庭审之外,正式庭审无需开启,这不仅节约了诉讼资源亦及时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深入研究,对于我国的起诉方式和庭审模式的优化,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面临的课题之一。正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研究需要域外的先进经验。正是基于此,文章首先介绍了德国、法国、英国、美国、意大利、日本的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并对六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进行评析。在介绍域外制度的基础上,论文通过较为系统的法理分析,进一步阐述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存在的必要性、蕴含的诉讼理念、功能和原则等深层次问题,从法理上透析这一程序。为了更好地改革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论文的第三章以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历史沿革为切入点,对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产生、发展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并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庭前审查程序的特点及其利弊进行了分析,为重新构建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做好铺垫。任何制度的改革完善都不能脱离它所要运行的环境,庭前审查程序的改革不能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的最后一章分析了我国进行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改革的现实条件,指出了重构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时机已经成熟,进而提出重新构建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具体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