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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元素,“居者有其屋”既涉及到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又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机制本身的局限决定了政府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重要责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我国目前的住房保证制度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1999年,建设部颁布《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廉租房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2004年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又发布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1999年《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并且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明确定义了经济适用房的概念。但这些制度的出台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住房保障性法律不完善、缺乏系统性规范性文件的问题。笔者试图运用法学分析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和分析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法制化体系的实践发展和现存的主要问题,探寻建立多层次法制化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的理想模式,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立足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立足于以人为本的人权保障事业,以法理分析为基础,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镇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