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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获得安全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集中式供水单位是生活饮用水的生产者和供应者,是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主体,其健全的卫生管理和完备的硬件设备是关系供水水质能否达标的决定性因素。2007年7月1日实施的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至106项,一些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指标的限值要求更严。目前,该标准已成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最重要的技术依据,它的实施对供水单位的制水设施、检验设备等基础设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我国大多数水厂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制水设施相对陈旧、落后,检验仪器配备严重不足,实施新标准对各类供水单位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目的调查了解合肥市各类供水单位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等基本情况,掌握其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探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保障饮水安全,为政府监管部门及供水单位进一步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提供对策,确保合肥市各类供水单位在2012年7月1日之前全面达到新标准的实施要求,同时可为其他地区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工作提供借鉴。方法2011年1月至12月,对本市所有市、县级市政水厂、自建水厂及乡镇水厂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部分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水质抽样检验。以下分别简称为“市级水厂”、“县级水厂”、“自建水厂”和“乡镇水厂”。依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设计统一调查表,调查人员经统一培训考核上岗。采用现况调查的方法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日常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各类供水单位的水源基本情况、卫生管理情况、水质处理工艺、水质检测情况。数据录入采用卫生部统一下发的《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信息采集系统》严格进行数据核对、逻辑检查以及异常值的判断与处理。结果1.基本情况在卫生管理方面,市级市政水厂总体好于其他水厂。目前合肥市共有各类水厂50家,其中,市级水厂、县级水厂、自建水厂、乡镇水厂分别占10%,6%,6%,78%。2.水源基本情况合肥市市级水厂、县级水厂和自建水厂水源水全部采用地表水,市辖3县当年正常供水的39家乡镇水厂水源水75%采用地表水,25%是地下水。3.卫生管理情况在卫生许可证持证率、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由高至低依次为:市级水厂>县级水厂>自建水厂>乡镇水厂。4.水质处理情况在水质处理工艺方面,有水净化设施且正常运转的比例,市级水厂、县级水厂均为100%,自建水厂为75%,乡镇水厂比例最低,为73%。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完全水质处理工艺的,市级水厂、县级水厂均为100%,自建水厂和乡镇水厂比例较低,分别为75%和65%;在水处理过程中采取预氧化、活性炭、膜处理等深度处理工艺的,市级水厂比例最高,达100;对水质仅进行单一消毒处理的,乡镇水厂比例最高,为6%;对出厂水质不进行消毒处理的,各类水厂均没有。化学处理剂和消毒剂采取机械投的,乡镇水厂最低,其余水厂均为100%。5.水质检测情况在水质自检方面,有水质检验室且能正常运转的,市级水厂、县级水厂比例均为100%,其次为自建水厂,比例为83%,乡镇水厂最低为65%。结论合肥市各类集中式供水单位在卫生管理方而有待加强,水质处理工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水质自检能力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