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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浪潮为我国各行各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其在司法领域的发展潜力也在不断增大。“智慧法院”的提出响应了信息化助力司法改革的需求,对于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方式、满足人民多元化司法需求有很大的帮助。“智慧法院”建设将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司法领域之中,能切实助力新时代人民法院科学发展。
本文从智慧法院建设与人工智能关系的理论分析入手,结合我国智慧法院发展现状,分析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外发展经验,对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规范人工智能的应用提出思考和建议。智慧法院不同于法院信息化建设,其核心在于引入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来打造新型的法院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本文除导论和结论外,主体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厘清相关概念,以国家发展人工智能战略需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需求以及解决我国司法实践现存问题的需求为出发点,论证智慧法院中引入人工智能技术的必要性,并就其应用引起的主要争议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结合智慧法院建设的内容体系,总结我国各地建设状况,对智慧法院建设中人工智能应用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包括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对司法公信力的冲击、与法官独立审判的冲突,以及存在技术支撑难题。第三部分对域外经验进行了介绍,提出了域外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共性特点:以保障法官独立审判权为中心推动人工智能的司法应用,以公开、便民为宗旨有效满足当事人法律服务需求,强化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大数据支撑。第四部分综合上述分析,立足于我国智慧法院的未来发展,提出了规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思路:确立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公平为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明确人工智能“办案辅助”地位,确定其适用范围,规范技术研发与应用、保障司法公信力。
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中的正向价值,并规避其潜在的问题,这将有助于“智慧法院”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建设。要利用好“人工智能”这个辅助工具,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减轻法官压力,同时也能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获取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资源,这是本文立论的基本宗旨。
本文从智慧法院建设与人工智能关系的理论分析入手,结合我国智慧法院发展现状,分析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外发展经验,对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规范人工智能的应用提出思考和建议。智慧法院不同于法院信息化建设,其核心在于引入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来打造新型的法院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本文除导论和结论外,主体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厘清相关概念,以国家发展人工智能战略需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需求以及解决我国司法实践现存问题的需求为出发点,论证智慧法院中引入人工智能技术的必要性,并就其应用引起的主要争议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结合智慧法院建设的内容体系,总结我国各地建设状况,对智慧法院建设中人工智能应用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包括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对司法公信力的冲击、与法官独立审判的冲突,以及存在技术支撑难题。第三部分对域外经验进行了介绍,提出了域外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共性特点:以保障法官独立审判权为中心推动人工智能的司法应用,以公开、便民为宗旨有效满足当事人法律服务需求,强化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大数据支撑。第四部分综合上述分析,立足于我国智慧法院的未来发展,提出了规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思路:确立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公平为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明确人工智能“办案辅助”地位,确定其适用范围,规范技术研发与应用、保障司法公信力。
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中的正向价值,并规避其潜在的问题,这将有助于“智慧法院”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建设。要利用好“人工智能”这个辅助工具,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减轻法官压力,同时也能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获取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资源,这是本文立论的基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