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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众多,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内容庞杂,在弥补法律漏洞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和各种保护主义的存在,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违背法律规定或者法的精神的现象大量存在,因规范性文件违法或不合理产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广,处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制统一原则,实际上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阻碍了和谐行政管理秩序的构建。基于此,论文将在剖析行政规范性文件概念和法源地位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然后充分吸收中外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经验,围绕如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构建设、如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及程序、如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责任制进行研究,力求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效,最大限度地避免违法和不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产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保证实现和谐的行政管理秩序。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运用描述性研究法、历史方法、经验总结法同时加以比较方法。描述性研究法及历史方法主要是通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问题以往的发展进行考察研究,将已有的现象、理论通过自己的分析、总结描述出来。经验总结法主要是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具体操作实践中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理论化,系统化,更好地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后的发展。比较方法主要是指通过对不同国家或者我国不同地区规范性文件的发展进行比较研究出合适的制定、监督等制度。论文以大量的资料和理论为支撑,并以指导实际工作为出发点,在研究分析过程中,文章创新性的对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归纳、分析、整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系列可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制度,探索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的制度,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提供新的思路,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工作提供帮助,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知识和经验支持。经过这次论文写作,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但在内容表述、论证上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由于理论水平有限,在论文的某些地方如复议监督等方面不能展开讨论,创新之处不多,还有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答辩机会,万分肯切的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