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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处置,加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成功,公司经营治理机制发生变化,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余额和不良资产率呈“双降”态势,资产质量达到国际银行的先进水平。国有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不良资产处置以银行自身消化的分散处置为主导。
结合长期从事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实践,笔者提出国有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由于存在着不良资产管理机制不完善、处置手段单一、破产立法存在缺陷对债权人的保护不足等问题,限制了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与处置效益。
为应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在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下,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信贷大投放,因此也积聚了风险,可能在未来2—3年内集中爆发。在后危机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应当积极转变不良资产的经营理念,完善不良资产管理机制。政府也应当努力为国有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赋予国有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特殊权限,完善破产法中对债权人的保护,培育统一成熟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为应对今后出现不良资产骤增的局面提前做好准备。
不良资产的处置和防范是确保国有商业银行良好资产质量的关键。在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妥善处理好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对贷款风险进行全面管理,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提足贷款拨备,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则应从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改革和完善金融司法机制、加强自我约束等方面为国有商业银行防范不良资产风险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