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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翻译研究中,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通常都处于边缘地位,从“奴隶”、“仆人”等种种称谓中即可看出,译者主体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随着翻译研究领域文化转向的出现以及阐释学的发展,译者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一跃成为了翻译研究领域的热点,从而引起学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众所周知,阐释学是关于意义理解和解释的理论与哲学,与翻译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因此,将阐释学引入翻译问题的探讨,不仅可以拓宽翻译研究的视野,而且也为译者主体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译者主体性贯穿于翻译的整个过程,而译者主体性的充分发挥更是译文效果的关键性因素之一。首先,译者因自身的语言文化能力、个人喜好等表现出的对原文的偏爱、判断以及选择展现了对原文本的“信赖”,从而彰显了译者的主体性;同时,译者的文化与宗教意识以及隐蔽的意识形态是译者主体性“侵入”翻译行为的主要手段,通常体现为对原文意义的语言和文化两个层面的“入侵”或“侵入”;另外,译者主体通过“吸收”原文的意义和形式而突显出译者主体性;最后,借助直接与间接“补偿”,译者可在“信赖”、“侵入”及“吸收”的基础上重建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平衡,在此过程中,译者主体性因译者所展现出的创造性与能动性而得到进一步彰显。总之,因受原文本的开放性、译入语文化的独特性以及译者理解的历史性和片面性等因素的影响,译者通常无法做到完美的客观重现,因而不同译者所产出的译文也会体现出译者各自的主体性。鉴于此,本文将乔治·斯坦纳的阐释运作理论纳入探讨过程,以威廉·戈尔丁所著《蝇王》一书的两个中译本为研究案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两位译者在翻译中所体现出的主体性差异进行详细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