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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各方面的快速发展,中国文学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作为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功不可没。莫言作为一名优秀多产的作家,创作了很多具有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檀香刑》是他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主要讲述了19世纪初发生在山东高密县的一起残酷的行刑事件。汉学家葛浩文翻译的《檀香刑》译本在2013年出版后,受到很多学者的关注和喜爱。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本文试图从顺应论的角度对《檀香刑》英译本的译者主体性进行研究。顺应论主要包括四个研究维度,即语境顺应、结构顺应、动态顺应和意识顺应程度。但是从这四个研究维度的关系来看,顺应的意识凸显程度占据主导地位,它支配着其它三个角度。或者说顺应的意识性决定顺应的动态性,从而决定了结构顺应和语境顺应,因为结构顺应和语境顺应是动态顺应的内容和具体表现形式。所以本文侧重研究顺应论的具体表现形式:结构顺应和语境顺应。顺应论指出:使用语言是不断做出选择的过程,而翻译活动作为一种语言使用,译者在考虑诸多因素后在翻译活动中也要不断做出选择,这种选择既体现了译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体现译者对目标语和目标语读者的顺应。由此也为文学翻译的研究提供了不同的研究视角。为了从顺应论的角度研究《檀香刑》的译者主体性,作者对比了中英文版本的差异后,主要收集了能够体现译者主体性的语料并从顺应论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分类。根据收集的语料,主要分为两类:结构顺应和语境顺应。在本文中,结构顺应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猫腔的韵律和猫腔中的词汇层面,语境顺应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交际语境层面,主要包括文化环境下的习语、社会习俗、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层面。通过具体的语料分析,研究发现,译者葛浩文在翻译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译者的主体意识和创造性,运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处理由文化多样性产生的差异,不仅顺应了目标语的语言环境,达到结构顺应和动态顺应的效果,也顺应了目的语读者的认知需求和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这些顺应提高了译文的接受度和可读性。本文从顺应论的角度研究文学翻译作品中的译者主体性,不仅强调了译者作为独立的个体,在翻译活动中充分发挥主体意识,译出高质量的翻译作品,也进一步说明了顺应在评价译文质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