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归属认定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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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价的不断攀升,年轻一代独立购房的难度越来越大,父母为子女购房的情况相当普遍。然而离婚时的各种房产纠纷也日益增多,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父母出资的行为是赠与、借贷还是共同购买,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不动产产权确认规则等很多方面。虽然我国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已经做出相关规定,但是并不完善,所以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导致父母利益受损,或是真正弱势一方得不到应有的救济。笔者希望通过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进行较为细致的研究,由此归纳出房屋归属认定规则,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学者们的重视,为司法实践提供更为明确的标准。写作的基本思路是先以典型案例引出问题与争议,再阐述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性质的认定研究的必要性,分别分析将父母出资行为认定为赠与、借贷、共同购买的不同观点与认定规则。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约两万字。第一部分以三个典型案例引出争议焦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性质的认定,即所购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一个案例中,法院依据父母出示的借条将父母出资认定为借贷。第二个案例中,法院将父母出资认定为赠与房款给子女个人。第三个案例中,法院依据《出资购房协议》认定父母与子女共同购房,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父母出资性质的认定关乎争议房屋的产权认定,只有先厘清出资的性质是赠与、借贷或是其他,才能进一步讨论房屋的产权归属。第二部分论述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归属认定研究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归属认定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个案判决结果差别较大,有损当事人利益,也不利于法律权威的树立。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归属认定的研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使得当事人在个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有利于统一裁判,避免同案不同判,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有助于当代年轻人建立健康婚恋观,意义重大。第三部分研究父母出资向子女赠与房款时的房屋产权归属认定规则。将父母出资的行为认定为赠与极为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及习俗,一直以来被大多数人接受。《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也是推定为赠与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将父母出资推定为赠与在很多时候对父母是不公平的。并且在司法实践中赠与往往具有更高的认定标准。对于赠与事实的认定要高于一般民事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而是采取“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即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为借贷时,才可以认定为赠与。所以赠与的认定需要父母的明确表示。在父母向子女赠与房款的情形下,单方父母赠与、双方父母赠与、赠与全部房款还是赠与部分房款(包括这种情况下剩余房款的支付来源)以及赠与夫妻双方还是夫或妻个人,都会对房屋产权归属产生影响。第四部分研究父母出资向子女出借房款的房屋产权归属认定规则。在学界与实务界的争论中,父母出资性质研究的难点在于区分借贷和赠与。理论界对于借贷的认定比较严格,书面的债权凭证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于父母与子女的特殊身份关系,举证难度较大。因此,采用第三部分所阐述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是十分必要的,用除债权证明外其他可以佐证借贷关系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认定父母出资的行为为借贷。在认定为借贷房款的情况下,厘清这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是房屋产权归属认定的前提。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个人债务,还要细分借贷全款和借贷部分款项的区别。第五部分研究父母出资与子女一同购买房屋的归属认定规则。这一类判例相对较少。在实务界中,房屋产权证明列明父母为共有人或者父母同子女有购房协议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共同购买。这类判例中,都是单方父母出资部分房款,子女出资部分房款,然后父母与子女按份或共同共有。也有学者认为,如果父母出资购房是为了与子女共同生活,应当认定该房屋是父母与子女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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