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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刑法正式将职务侵占罪纳入规制范围以来,一直在惩戒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刑法学界在职务侵占罪的相关研究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在许多争议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然而,近年来,司法实务界对于如何理解该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客观要件观点不一,导致相同或相似案件在不同地区的法院或不同审理程序中的认定结果不同,同案不同判的案件数量愈来愈多。这种现象对维护司法公信力及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极为不利。从理论层面上看,当前刑法学界关于该要件的理解尚未形成共识,司法实务人员参考的理论学说存在多样性,导致在具体认定该要件时适用的标准不统一。从实践层面上看,司法实务人员对此构成要件重视程度不够,相应的研究不足,在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该要件时无法准确有效地抓住关键。为此,全文选取341个对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件存在争议的案件作为样本案例,通过整理,分析司法实务人员理解该要件产生分歧的原因,在结合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重新解读该要件,为司法认定提供帮助。
全文共包含引言、正文、结语这三大部分。
引言的内容主要阐述了本篇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其中以研究现状为重点,针对性地介绍了当前刑法学界研究本要件的代表人物和代表观点。
正文依次阐述了司法实践中认定该要件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认定该要件时应当遵循的标准。在论述该要件存在的认定问题时,将上述样本案例中司法实务人员采取的认定标准以及对相同或相似情形的认定情况进行梳理,进而得出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该要件时,存在认定混乱现象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分析认定混乱现象产生的多方面原因,主要包括:第一,立法规定模糊;第二,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性质看法不同;第三,对职务侵占罪具体侵害的法益观点不统一;第四,对“职务”一词的解读过于形式化。针对问题出现的原因,将刑法学界关于本罪犯罪性质的不同理论与样本案例反映的实践情况结合,提出职务侵占罪属于侵害双重法益的侵占犯罪,并在实质界定“职务”一词的具体内涵后,系统确立具体的认定标准:首先,行为人占有单位财产是认定前提;其次,行为人在占有中处于支配、控制地位是认定关键;最后,两个因果关系的判断是认定思路:首先,行为人对单位财产取得支配、控制地位与其“职务”具有因果关系;其次,行为人非法侵占单位财产与其利用“职务”便利存在因果关系。
结语的内容主要是对前文进行总结,并为后续相关研究提出展望。
全文共包含引言、正文、结语这三大部分。
引言的内容主要阐述了本篇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其中以研究现状为重点,针对性地介绍了当前刑法学界研究本要件的代表人物和代表观点。
正文依次阐述了司法实践中认定该要件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认定该要件时应当遵循的标准。在论述该要件存在的认定问题时,将上述样本案例中司法实务人员采取的认定标准以及对相同或相似情形的认定情况进行梳理,进而得出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该要件时,存在认定混乱现象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分析认定混乱现象产生的多方面原因,主要包括:第一,立法规定模糊;第二,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性质看法不同;第三,对职务侵占罪具体侵害的法益观点不统一;第四,对“职务”一词的解读过于形式化。针对问题出现的原因,将刑法学界关于本罪犯罪性质的不同理论与样本案例反映的实践情况结合,提出职务侵占罪属于侵害双重法益的侵占犯罪,并在实质界定“职务”一词的具体内涵后,系统确立具体的认定标准:首先,行为人占有单位财产是认定前提;其次,行为人在占有中处于支配、控制地位是认定关键;最后,两个因果关系的判断是认定思路:首先,行为人对单位财产取得支配、控制地位与其“职务”具有因果关系;其次,行为人非法侵占单位财产与其利用“职务”便利存在因果关系。
结语的内容主要是对前文进行总结,并为后续相关研究提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