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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问题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两者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却根本不同。本文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首先回顾了马克思主义以前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收入分配理论,指出了它们的局限和弊端。在此基础上,着重探讨马克思主义关于收入分配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问题的一般原理,以及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收入分配和社会主义收入分配问题的原理,尤其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理论内涵及其发展路径,并对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改革提出某些对策建议和见解。马克思之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收入分配的理论,是建立在私有制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其核心是资产阶级的财产权利和产权观。无论是古典经济学派还是庸俗经济学派,他们的收入分配理论都没有超出上述资产阶级狭隘眼界的局限。区别仅在于:前者更多地强调了劳动在财富及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并且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暴露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中的对立和矛盾;后者则或者极力为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关系辩护,或者试图把收入分配关系看作是可以脱离生产关系而独立的,并且从而试图通过调节不同阶级的收入分配关系,以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小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收入分配理论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收入分配关系。但前者实际上是主张倒退到资本主义以前的小生产者的生产方式;后者的主张,则具有空想的性质。这说明: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所有经济学家,他们的收入分配理论,都是建立在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之上的。只有马克思主义及其经济学,才是惟一能够科学地解释各种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理论是建立在在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社会中的生产、消费、分配和交换都是一个统一的有机体,它们构成同一个有机体内部的不同环节,它们的差别仅是这个统一的社会生产过程内部的差别。分配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一个侧面或背面。是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而不是相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劳动力成为商品和剩余价值生产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通过亲身参加革命实践和深入的科学研究,发现了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从而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的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收入及其来源的实质。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以及在对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工人运动中的各种机会主义思潮的收入分配理论的批判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两个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收入分配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收入分配问题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收入分配理论。以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理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的又一伟大成果。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原理,对于正确认识和解决当前我国社会的收入分配问题,以及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繁荣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初步建立起来的。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分配体制,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显示了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巨大的优越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原有的经济体制和分配体制也暴露出了不少弊端,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更好地发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在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收入分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我国收入分配关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此,本文通过对于收入分配理论的梳理研究,从而对于当前我国缩小收入差距、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关系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