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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隐名投资现象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在理论、实务中均引发了诸多的探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现行立法中并没有对隐名投资做出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的权益保护一直不被重视。本隐名股东权益保护作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通过理清相关基本问题和分析现有法律法规,对如何构建完备的隐名股东权益保护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隐名股东基本理论知识进行简要的论述。首先对隐名股东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在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分析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标准:理论上主要有“实质要件说”和“形式要件说”两种学说及实践中区别认定隐名股东的资格;最后分析隐名股东的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分为完全隐名股东和不完全隐名股东,协议型隐名股东和非协议型隐名股东两大类。 第二部分分析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主要权益及受侵害情形。首先通过分析案例及实践经验总结隐名股东主要权益:股份收益请求权、隐名股东的监督权、显名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然后分析隐名股东权益受侵害的三种情形。该部分不仅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同时为下文分析隐名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介绍和分析国内外隐名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立法现状。国外主要介绍和分析两大法系关于隐名股东问题的规定,其中英美法系国家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通过信托来解决隐名股东纠纷问题,大陆法系国家在隐名出资问题上主要坚持“商事外观主义”原则,侧重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弱化对隐名股东权益的保护。国内主要介绍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及地方性法律关于隐名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涉及到我国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及完善措施。首先分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权益保护的主要不足之处:隐名股东适用范围的局限性、隐名股东投资权益范围限定不明确、隐名股东显名化程序规定不周延、隐名股东损害赔偿请求规定不明确;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应地提出合理的建议,以此来促进我国隐名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