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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人心,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相关权益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残疾人高等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其教育质量直接制约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我国在借鉴和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使大批适龄残疾人有机会走进大学的校门。回顾近三十年的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历史,成就与问题并存。在国家大力倡导教育公平的前提下,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公平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依然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集中反映,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诉求,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是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较好的范本。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借鉴国外“残键融合”的发展经验、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摸索出符合我国残疾人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借由地缘优势,笔者以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作为案例研究,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教育结果三个层次分析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针对国家政策、高校方面和社会关怀提出了新的要求,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本研究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涉及研究意义、研究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方法等,并进行了简单的论述。第二章主要分析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现状,包括对政策法规的解读、高校招生现状、办学形式现状、培养过程现状及就业现状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旨在表明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取长补短,为将来的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论文的第三章主要对教育公平理论进行分析和理解,在比较和借鉴的基础上对教育公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分析相关代表性的教育公平理论学说及教育公平遵循的原则,以及与残疾人高等教育公平问题之间的内部联系,为本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撑。本研究的第四章通过对我国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及教育结果三部分进行公平性分析,指出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公平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本文的第五章主要利用作者的地理优势,以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作为案例研究,进一步分析和挖掘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公平发展做进一步明确的考察。本研究认为要想使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得到长期稳定的公平发展,必须从国家、社会、高校、个人四个方面着手,环环相扣,使得残疾人高等教育从真正意义上得到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