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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刑事司法改革的趋势是提高效率与保障人权,公正与效益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简易程序的出现正是为了协调公正与效益的矛盾,从而在能够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我国自设立刑事简易程序以来,学界对其价值理念以及制度设置的研究和探讨就直没有冷却过,毋庸置疑,刑事简易程序的设立丰富了我国的刑事审判体系,在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利于分流一些较为轻微的刑事案件。但是,我国现行的刑事简易程序仍存在诸多问题,探讨如果完善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具有理论与实务的双重意义。本文着重研究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论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入手,概括了不同学者对刑事简易程序的界定。接着对简易程序的正当性进行分析,认为刑事简易程序符合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能够比较有效地提高诉讼效率。第二部分主要评析国外的刑事简易程序,着重研究了德国、美国、意大利的相关立法和实践,对比较有代表性的简易审判程序,处罚令程序和辩诉交易程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以上基础之上总结出了国外简易程序的特点。第三部分是对我国现行刑事简易程序的反思。首先对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的历史沿革作了简介,接着从制度设计和实践两个方面指出我国现行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探讨的是如何完善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在有了上文的介绍和论证之后,针对刑事简易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