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公平——《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之研究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chao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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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世间纷至沓来的风险,法律不得不作出相应的反应。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这一处理模式是我国侵权法的独特之处,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公平责任的条款,但是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其并没有受到广泛的认可,并且它的话语当中“具体情况”和“可以”等词的内涵存在巨大的解释空间,给法官留下了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对于这种损害由双方分担的处理模式,学术界有观点认为其弥补了受害人的损失、符合社会主义公平观念和人们的善良道德情感,因而具备公平的属性,但是这些论证都不够充分。相反,该模式在核心理念、衡量标准、心理结构和裁判权力等内容上都存在和公平理念的冲突。实际上该条款的宗旨在于尽量平息纠纷而非维护权利的实现,属于一种实用主义法律哲学的表现形式。从矫正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以对该条款进行限定以及加大国家救助和社会保险力度的方式来实现该情境下的风险抵御,以确保侵权法制度的逻辑统一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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