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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79年开始涉足国际市场,进行海外投资。上个世纪,我国经济的发展还比较落后,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我国市场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因此,我国一直把重点放在“引进来”上,注重对外资的吸引,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法规给予外资各方面的优惠。2001年,我国加入了WTO,标志着我国国内市场正式对国际社会完全开放,国际贸易来往更加频繁。在外资大量涌入的同时,大批实力雄厚的企业在国内崛起后,也开始把目光转向广阔的国际市场,寻找更大的商机。党和政府也意识到国际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逐步提出“走出去”战略,鼓励我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在国际经济一片惨淡之时,我国海外投资事业不退反进,步入了飞速发展阶段,海外投资年投资量较之往年至少翻了一番,居世界前列。在我国海外投资发展取得骄人的成绩的同时,国际投资环境中各种政治风险给投资者们造成的巨大损失也令人惋惜。影响比较大的如2004年西班牙暴徒以失业和保护本地鞋业为由火烧当地中国商人的商店和库房,直接经济损失达800万人民币。较近的如前年(2011年)年初在利比亚发生的内乱,使中国在当地的投资项目基本停工,损失近200亿元人民币。遭受了这样大的损失,我国投资者们能获得的赔偿却很少,如利比亚内乱后,我国海外投资者通过海外投资保险获得的赔偿加起来不到4亿人民币,只占总损失的2%不到。造成这样的悲剧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投资者的风险预防意识不强,在保险上的投入比较少,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我国海外投资体系不完善,也没有建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我国的海外投资进行有力的保护。本文在了解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现状的基础上,从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不足之处,并借鉴主要资本输出国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完善提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