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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治建设是当前我国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热点问题,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国家的一个重点扶持的区域,本文将二者结合,研究的是该经济区的区域法治建设问题。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程度直接影响到该区域的发展状况,关系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形势,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这些都是选取本课题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中外学者对半岛蓝色经济区和区域法治建设开展了深入研究,但将两者联系起来进行探讨的研究则较少,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可能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法律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都为半岛蓝色经济区进行区域法治建设的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对其进行梳理和整合,以此作为本课题的理论指导。而从实践层面来看,区域法治建设能够营造蓝色经济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其提供发展的制度基础、实现该经济区科学高效的管理、有效调控和规制该经济区的发展;当然,在蓝色经济区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立法与政策的关系不协调、执法方面各自为政以及司法方面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些都制约着该区域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无论是达到预期目的还是消除不利因素,蓝色经济区的区域法治建设都不可或缺。以山东省雄厚的经济基础、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悠久的历史文化为客观条件,同时借鉴国内外其他地区的法治实践经验,结合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现状,本文尝试从加强区域立法、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信访体系建设、培育现代法律文化五个方面探讨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路径,继续发挥有利条件的推动作用,尽量减少不利因素的干扰,实现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