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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来成效显著,也已日趋规范,但随之带来的诸如带病提拔、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官官相护、一把手专权等问题也不可小觑,其主要原因在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权责不一致,即重选拔任用,轻责任追究。
本文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历史地位、功能作用、结构体系和运行机制等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分析阐述了责任制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如责任制管理责任不明确、责任定量定性难以划分、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问题,这既有责任制制度本身设计的缺陷,也有制度运行环境和人的原因,通过对这些原因的深层根源进行挖掘和分析,理顺现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中的各种关系,提出应该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的认定、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机制的完善等几个方面对现有责任制进行完善,使之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具可行性、操作性、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