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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核心技术联盟的概念、特征进行了界定,核心技术联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网络。核心企业处于联盟的中心地位,主导非核心企业的行动。核心技术联盟内的成员企业之间进行以维持现有和获取额外有价值资源为动机的互动,前者称为表达性行动,后者称为工具性行动。林南关于结构行动观的社会资本理论认为,个体在其所构建的关系网络中的社会地位与网络位置为其行动提供了约束和机会,并且将这里的有价值资源与社会资本等同。本文正是以林南的结构行动观作为研究核心技术联盟成员行动选择的理论基础,核心企业处于等级制金字塔的顶部,拥有丰富的异质性资源(掌握了核心技术),对处于金字塔底部的非核心企业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同时,核心企业的结构地位也对其行动形成了限制,核心企业无法与更高地位的企业互动,只能与相近位置的少数企业以及相对低位的非核心企业进行互动,因此核心企业仅能实现表达性行动的成功。虽然核心企业拥有良好的网络位置,譬如网络中心位置、桥与结构动,以及与跨层级企业间的弱关系,都有利于其工具性行动的成功。由于本文是在核心技术联盟网络内研究企业行动问题,所以社会结构地位决定了核心企业无法借助其优越的网络位置获得工具性行动的成功,而只能获取表达性行动的回报。核心企业优越的网络位置加强了与非核心企业间的互动,使得非核心企业可以获取额外的有价值资源,即实现工具性行动的成功。同时,非核心企业间拥有共享的情感、相似的经济特征,依据互动的同质原则(似我原则),非核心企业间的互动更容易发生。由于它们之间拥有相似的资源,因而非核心企业间的互动保障了表达性行动的成功。而表达性是工具性行动的前提,工具性行动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能实现。非核心企业可以在保障表达性的基础上,实现工具性行动的成功。
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依据核心技术联盟网络特征,对林南的理论框架作了适当的修正。主要是突出了社会结构与网络结构的交叉命题中,社会结构地位对核心企业行动的决定性影响。因此,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相关理论的修正;二是选择了一个较新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