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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刑法第388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遏制和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滥用影响力的行为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近几年来该罪的司法判决情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应以该罪的量刑存在的问题和“两层三方”行为模式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证明困境、共犯等问题,以期有益于司法实践和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