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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筑业的不断更新升级,EPC、PPP等集成化发承包模式应运而生,集成化发承包模式的创效点是“统筹和整合”,通过项目各阶段的整合达到项目的增效降本的目的。然而要实现增效降本目标的关键是使承包人选择有利于项目整体绩效的正向履约行为。随着契约参照点理论的发展,将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引入不完全契约理论,合同设计者意识到在合同中的设置激励机制时,行为因素是实现激励的重要手段。沿着契约参照点理论的行为分析进路,将契约参照点理论引入建设领域,承包人履约行为的选择会受到初始合同的影响,因而初始合同对于承包人履约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本研究结合现有研究,通过将初始合同中,公平关切点之一的风险责任条款作为参照点,构建与承包人履约行为之间的概念模型。在此基础上,引入承包人公平感知来打开工程项目契约参照点效应对其履约行为诱导的黑箱。同时,引入作为外部参照点的风险补偿额度作为合同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影响的调节变量,以及引入条款清晰度作为公平感知对承包人履约行为影响的调节变量。构建了工程合同参照点、公平感知、承包人履约行为、风险补偿及条款清晰度之间关系的概念模型,并提出这些变量间的研究假设。本研究通过对天津、北京、广西、云南、武汉、河北、等地区的咨询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合作的施工单位配合调研。最终获得343份有效问卷。运用Smart PLS 3.0统计软件对所提出的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经过实证证明:(1)合理的风险责任分配对承包人履约行为的有积极的诱导作用;(2)风险责任对公平感知有正向促进作用,同时风险补偿对风险责任与公平感知之间有正向调节作用;(3)公平感知在风险责任与承包人履约行为之间起到中介作用;(4)公平感知对履约行为有正向促进作用,条款清晰度在公平感知与字面履约行为之间起到调节作用,但对公平感知与尽善履约行为没有调节效应。研究成果揭示了风险责任条款(参照点之一)对承包人履约行为的作用机理。提升了承包商(代理人)在工程项目治理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现实解释力,这也意味着为工程项目绩效的改善研究开辟了的新路径;此外,研究成果也拓展了合同治理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条款清晰度(合同内容完整性)与风险责任条款(合同结构)均能促进承包人字面履约行为,这也说明了合同治理不仅依赖合同内容完整性还依赖于合同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