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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中予以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颁布以后,财政部开始积极开展与世界主要国家的会计准则等效工作,并先后于2007年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合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的等效申明,于2008年通过了欧盟证券委员会(ESC)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的投票决定。新企业会计准则先后得到了香港会计师公会、欧盟证券委员会的认可,被认为与国际会计准则己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标志着我国在促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最终实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等效的道路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然而理论层面国际趋同取得的这些成果并不代表着实务趋同上取得了同样的进展。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间在部分会计处理、列报披露上的规定仍尚存一些差异,如: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政府补助等,其将直接影响到报表层面的数据,造成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会计信息如: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在两种准则下不同。结合考虑到,目前我国同时在境内和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依然须进行双重披露,即同时披露分别按照中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并相应经境内外会计事务所进行双重审计的两套财务报表这一现状,又进一步加深了笔者的疑问: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形式上是否均已如理论界所述那样不再存在差异?因准则形式上的差异可通过不同准则下报表数据层面的差异直观反映,那么,通过分析AH股公司同时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在数据层面差异的变化可考察我国会计准则形式趋同的效果。然而,即使实现了形式上的国际趋同也不能必然保证按不同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下的会计信息含量和质量上的趋同,只有实现了会计信息质量上的趋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国际趋同,也是我国会计国际趋同追求的根本目标。会计实质上的趋同除受到除准则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对会计准则的遵循程度、执行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而准则是否得以有效执行通常难以保证,其影响因素极为繁杂如: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准则制定的政治性及国家利益性。因此,进一步分析实质上我国会计国际趋同的效果究竟如何便可更全面地考察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会计国际趋同效果的现状。由于会计国际趋同旨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会计盈余质量高低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从而也就是衡量会计国际实质趋同效果的重要指标。那么,通过分析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中国会计准则下会计盈余质量是否得以提高,AH股公司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下的盈余质量差异是否得以减小乃至消除便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有效考察我国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效果。本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2005-2010年的AH股公司为研究样本,先检验AH股公司同时按照两套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在数据层面是否尚存差异从而考察我国会计准则是否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形式上实现了趋同,再利用现金流预测模型检验分析我国会计准则下盈余质量的变化趋势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的盈余质量差异,从而进一步考察我国准则实质趋同的效果。本文正文从以下五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相关概念介绍及文献综述”。在这一部分,首先对与本文研究相关的三个重要概念“会计国际协调、会计国际趋同、会计国际等效”进行了辨析,再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当前的会计环境,指出目前我国会计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实务上的会计国际趋同,进而实现我国会计国际等效这一最终目标。在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完之后,本文回顾了以前学者针对会计国际趋同进行的相关研究,对其采用的研究方法,所得研究结论,研究尚存的不足进行了评述。第二部分,“研究设计”。该部分首先提出本文要研究的问题,通过研究问题分别引出了本文的三个研究假设,然后再针对每个研究假设提出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拟选择的模型,和进行的研究步骤。在这一部分,本文还给出了研究样本、研究期间及相关数据来源。第三部分,“会计准则形式趋同的实证检验”。该部分通过对比分析新企业准则实施后,AH股上市公司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三大财务表代表变量:净资产、净利润、经营现金净流量之间是否还存在显著性差异,从而检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在形式上是否已经实现了趋同。该部分实证过程主要采用了一般性统计,描述性统计,Mann-WhitneyU检验、Kolmogorov-SmirnovZ检验等非参数检验的方法进行相关研究。第四部分,“会计实质趋同的实证检验”。该部分主要采用现金流预测模型从分析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盈余质量是否得以改善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盈余质量差异是否得以减小两个角度出发,考察我国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效果。考虑到审计质量水平会对会计盈余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高的审计质量水平通常会提高经其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盈余质量,而通常“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代表着更高的专业水平、更强的独立性和更高的职业判断力,其提供的审计质量也较高,该部分又将审计师类型作为虚拟变量加入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力求研究结论更为可靠。第五部分,“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研究局限”。该部分首先总结了三、四部分经验研究的结论,针对所得结论提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政策方面的建议,然后从整体上分析了本文研究尚存的局限性,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本文研究结论如下:(1)从财务报告数据层面差异来看,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差异、净利润差异较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得以改善,但经营现金净流量差异却在显著变大,即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形式趋同的效果并不理想;(2)从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后,中国会计准则下的盈余质量的年度及阶段变化趋势来看,企业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带来盈余质量的提高;(3)从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盈余质量的差异来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两种准则下的会计盈余质量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中会计准则下的盈余质量显著低于国际会计准则下的盈余质量,由此看来,我国会计实务上目前也未能实现国际趋同。研究所得结论和本文预期并不一致,和理论界的观点也不一致。理论界认为我国已从实质上实现了会计国际趋同,而本文的研究却发现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不管是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没有实现国际趋同,本文分析了导致和理论界结论差异的原因可能有如下方面:1.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时间不长,这可能会限制研究结论的可靠性。2.由于我国在不断完善有关投资者保护的各种法律制度,不断提高管理层进行虚假陈述、利润操纵或盈余管理等违法行为时面临的法律风险,不断加大其承担的法律后果,可能这一系列措施使得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这一阶段,按照我国会计准则披露的会计数据存在的“水分”更少,更为真实,更能充分说明企业的真实情况。3.新企业会计准则赋予了管理层在应计项目上更大的判断和操作空间,管理层对两套准则的遵循程度不同、所做判断不同可能也是导致两套准则下盈余质量差异的一个原因。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本文采用的是AH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不同于前人研究常选取的样本:AB股上市公司。由于AB股公司已经取消双重披露、双重审计制度,本文从仍需进行双重披露和双重审计的AH股公司出发,与当今现状更为符合。(2)本文在检验样会计准则形式趋同时,除了考察以前研究学者分析的净利润差异、净资产差异,还加入了经营现金净流量差异,从而对两套准则下的三大报表差异进行了更为全面的研究。(3)本文在检验我国会计准则实质趋同效果时,采用的是现金流预测模型,该模型有利于从全体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而不仅仅是股权投资者的角度去考察评价我国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效果。(4)由于审计质量水平会对会计盈余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高的审计质量水平通常会提高经其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盈余质量,而通常“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代表着更高的专业水平、更强的独立性和更高的职业判断力,其提供的审计质量也较高,因此,本文控制了审计师类型对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下盈余质量差异的影响,力求研究结论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