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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个世纪开始,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载体,跨国公司的发展也极大的推动了直接投资行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之一,理所当然地成为众多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重点。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一种大规模的战略行为。 跨国公司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明显的。改革开放初期,外国直接投资的进入打破了国内充斥的行政性垄断,增加了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了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但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增强和持续增长,跨国公司所扮演的角色悄然变化。在最近的十年中,跨国公司通过投资和并购等方式,逐步占领国内一些产业的较大市场份额,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市场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形成了寡头垄断的二元市场格局,造成了现实的垄断和潜在的垄断趋势。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利用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先进的技术、超大的规模,以及知名品牌的号召力,对其控制的产业构筑起强大的结构性和策略性市场壁垒,使得我国国内企业进入这些领域受到很大限制。 跨国公司导致垄断并不是偶然的现象。追求市场控制是企业的本能,从竞争走向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趋势。控制与垄断构成对外直接投资的本质特征和直接动机,跨国公司无非是垄断资本国际化的产物和组织形式。 目前,反垄断领域的主流思想认为,具有垄断性的市场结构并不等同于存在垄断,判断垄断的实质是必须具备损害竞争的市场行为,一般来说,垄断性的市场结构是垄断行为发生的前提条件。本文的论述正是基于此观点。因此,文章在第二部分着重分析跨国公司的一些典型垄断行为,即损害竞争的手段。这些行为和手段主要包括: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