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效力研究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xiao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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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的到来使得人们的活动更多聚集于网络空间,而各式各类的网络服务平台也不断地加强信息收集处理力度,其中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成为被过度收集处理的重灾区。面对当下这种问题,选择从格式条款规制的路径探索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是另一种视角,通过对网络服务平台常用到的索取用户信息的方式—格式条款,进行效力研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规制平台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本文主要从规范网络服务平台对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以保障用户知情同意权;从规范网络服务平台遵守效力性强制规定,到规制网络服务平台变相不合理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限制用户主要权利,甚至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以保障用户对个人信息的决策控制权;从对可撤销制度在格式条款上运用现状的探讨,到分析在显失公平情形下个人信息格式条款可撤销的现实可行性,以保障用户对请求权方式的选择。文章内容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分析个人信息处理的格式条款规制问题,突出在该背景下格式条款规则的特殊性,主要分为三个小节。第一节主要介绍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在表现形式上的特殊性,第二节主要分析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在内容上的特殊性,第三节主要分析《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专门规定对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效力认定上的影响。第二章主要分析未订入合同内容的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这一章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订入规则内容的研究,明确提示说明义务在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上的履行要求,以及现存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在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上的不足和应对思路。本章主要分为两节,第一节明确订入合同内容格式条款的构成要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即格式条款的提示方式、应当进行提示的内容、提示或说明的结果是使相对方能够注意或理解该格式条款;第二节在结合目前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隐私政策文件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现状,讨论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履行上存在的问题,具体还体现在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规则告知同意规则的冲击,在对一些解决告知同意规则困境的学者意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规制告知同意异化的思路。第三章主要分析无效的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这一章的目的在于对当前隐私政策等包含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符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存在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不合理限制或排除用户权利的情形进行具体分析。主要分为两节,第一节是关于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个人信息处理情形,主要包括对当事人缔约能力的判断,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第二节主要借助对相关平台隐私政策的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平台索取用户通讯录、地理位置信息存在的问题以及平台使用Cookie技术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以认定平台这些索取用户信息的行为,是不合理地减轻了平台自身应当对用户进行告知并获得同意的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合理地限制、排除了用户对个人信息控制的权利。第四章主要对存有可撤销情形的格式条款进行分析。分为两个小节,对在可撤销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被撤销的可能性以及可行性进行分析。通过对相关案例以及相关学者观点的分析,以及现实情况中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现象的分析,可以确定一种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适用可撤销制度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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