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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各地方政府专门出资成立了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并与众多银行合作推出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这一新兴模式。
有别于传统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担保方式由政府设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取代了房屋抵押,为更多的小微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担保,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一经推出就迅速成为主流信贷模式。
传统的学术观点认为,政府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能够为小微企业增加信用,政府选择担保小微企业,也是一种认可该企业的信号,能够辅助银行做出选择。因此,政策性融资担保这一信贷模式可以有效的降低信贷风险,减少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然而在S市推行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过程中,该类信贷模式的代偿率逐年上升,且增长超过同期信贷规模增幅,与传统的学术观点相悖。
因此,本文将以S市农商银行为例,研究在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过程中,是由于哪些风险因素的存在,导致信贷风险并没有因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参与而降低。并针对这些风险表现的存在,提出一些针对性的防范建议和措施。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以及档案数据的收集,本文从84个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案例中,整理选取了3家具有风险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发现在当前S市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着许多风险因素,在这些风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导致高风险的企业趁虚而入,提高了整个信贷市场的风险,而潜力型优质企业却遭到排挤。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整个信贷的过程中没有起到有效的降低控制风险的作用,只是单纯的将风险从银行转移到担保基金来共同分担风险。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财政补贴来弥补政策性担保机构持续不断的亏损,不利于长远发展。
在借鉴了美国、日本、德国在政策性担保体系上的先进经验后,笔者认为应从信贷的三方参与主体上来进行针对性的完善和优化。通过政府为小微企业优化外部信贷环境,政策性担保机构实行差异化担保,回归“保本微利”的运营模式,银行做好内部信贷机制的建设,才能够真正有效地降低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风险,为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提供有力、可持续的支持。
有别于传统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担保方式由政府设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取代了房屋抵押,为更多的小微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担保,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一经推出就迅速成为主流信贷模式。
传统的学术观点认为,政府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能够为小微企业增加信用,政府选择担保小微企业,也是一种认可该企业的信号,能够辅助银行做出选择。因此,政策性融资担保这一信贷模式可以有效的降低信贷风险,减少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然而在S市推行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过程中,该类信贷模式的代偿率逐年上升,且增长超过同期信贷规模增幅,与传统的学术观点相悖。
因此,本文将以S市农商银行为例,研究在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过程中,是由于哪些风险因素的存在,导致信贷风险并没有因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参与而降低。并针对这些风险表现的存在,提出一些针对性的防范建议和措施。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以及档案数据的收集,本文从84个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案例中,整理选取了3家具有风险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发现在当前S市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着许多风险因素,在这些风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导致高风险的企业趁虚而入,提高了整个信贷市场的风险,而潜力型优质企业却遭到排挤。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整个信贷的过程中没有起到有效的降低控制风险的作用,只是单纯的将风险从银行转移到担保基金来共同分担风险。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财政补贴来弥补政策性担保机构持续不断的亏损,不利于长远发展。
在借鉴了美国、日本、德国在政策性担保体系上的先进经验后,笔者认为应从信贷的三方参与主体上来进行针对性的完善和优化。通过政府为小微企业优化外部信贷环境,政策性担保机构实行差异化担保,回归“保本微利”的运营模式,银行做好内部信贷机制的建设,才能够真正有效地降低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风险,为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提供有力、可持续的支持。